为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教师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教育系统相关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进行教师招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目的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通过笔试、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要求的能力,确保择优选用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桂林市直属学校招聘职位22个,计划招聘25人;
临桂区招聘职位76个,计划招聘121人;
雁山区招聘职位2个,计划招聘2人;
兴安县招聘职位4个,计划招聘4人;
恭城县招聘职位9个,计划招聘14人;
平乐县招聘职位13个,计划招聘18人;
灌阳县招聘职位21个,计划招聘72人;
永福县招聘职位3个,计划招聘4人;
荔浦市招聘职位8个,计划招聘27人;
阳朔县招聘职位9个,计划招聘10人;
全州县招聘职位9个,计划招聘9人;
三、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综合体育馆(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四、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及2024年度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公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要求2024年度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未办理过实名编制或者聘用控制数手续),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以及《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需要注意的是,参加2024年10月26、27日、11月16日桂林市教育系统招聘的校园双选会,已签定就业协议、违约或已进入招聘后续考核程序的人员,本次招聘不得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报名审查
1.考生根据本人条件,对照招聘计划及专业(详见附件1-2),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桂林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桂林专场)春季就业双选会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后进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5届毕业生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个人有效身份证明;(2)毕业学校已经盖章的就业推荐表;(3)学习成绩单;(4)各类获奖证书;(5)教师资格在考相关证明材料;(6)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招聘程序
桂林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桂林专场)
春季就业双选会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双
选会”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
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2025年4月12日当天完成)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1小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当天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2.笔试内容:总分值100分,内容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等基础知识。
3.注意事项:考生当天可以多单位投递简历报名,但只能选取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笔试(本招聘公告中的岗位笔试都在同一时间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考生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计算出总分。考生最后得分按各考官评分的总分,除以考官人数,取平均值(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经现场计分员计算、核分员核准、监督人员确认后,交主考官审核签字生效。
(三)签约(当天完成,面试结束后进行)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宣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放弃签约资格(含放弃递补签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说明。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签约程序,其中不足1:3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签约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签约后不得毁约,否则将取消3年内我市直属学校招聘报考资格。
2024年已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无三方就业协议)仅进行面谈,暂不进行签约,下步完成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后再签约。2025年毕业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谈、签约,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与拟聘人签订就业协议书,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作为今后拟聘人员顺利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在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证书后应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时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合格后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察材料。
(四)体检
桂林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负责组织本辖区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
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
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
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签约时未取得相应
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
不予以聘用。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应聘人员出现使用手机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
桂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lin.gov.cn/
桂林教育微信公众号
承办高校官网
附件:
1.桂林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桂林专场)春季就业双选会招聘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3.桂林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桂林专场)春季就业双选会毕业生报名表
桂林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8日
原标题:桂林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桂林专场)春季就业双选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yj.guilin.gov.cn/gggs/202503/t20250328_2843679.htm